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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监区主排水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19日

水泵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三大规程”,按章操作,持证上岗。
第2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水泵的开停和高低压停送电。
第3条 认真巡回检查,掌握水泵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第4条 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现场交接班。
第5条 配合维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和试运转工作。
第6条 按规定及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字迹要清洁、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
第7条 做到“三知四会”,积极参加技术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和自主保安能力。
第8条 按要求管理好要害场所,会使用灭火器材,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机电监区水泵司机安全责任制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行为的,水泵工负直接责任,并给与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0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机电监区水泵司机安全责任制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不能按规程熟练对主排水泵进行操作、协助检查,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汇报,导致出现矿井排水事故的,机电监区水泵司机安全责任制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不能按规定认真填写各项记录,机电监区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导致事故的,机电监区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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