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办的领导下,对所分管的防治水技术工作负责。
2. 负责矿井防治水地质水文基础工作,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预报,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制定防治水措施,绘制矿井防治水图件,建立防治水基础台帐。
3. 及时收集井下各种有关地质、水文资料,为巷道掘进、采区生产提供准确地质水文依据。
4. 对收集到的地质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存档。
5. 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了解出现的各种地质水文构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防治水工程进行技术指导。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