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长是本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抓好煤矿“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兑现。
三、做好瓦斯抽放工作,确保突出煤层做到先抽后掘、先抽后采。
四、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专题会和安全办公会,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隐患负责整改。
五、负责召开好班前会和开展周二的安全学习活动。
六、负责按《公司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制度》对本单位的事故进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七、配合安监职教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自保、互保能力。
八、负责抓好所辖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工作和文明生产。
九、工区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十、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