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运科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小型电器的管理工作;小型电器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第1条 新增小电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
第2条 小型电器严格执行下井验收制度,建立小电发放记录。
第3条 深入现场检查小电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抓好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4条 办理小电交接手续,建立调转台帐,做到账目清、责任明。
第5条 井下闲置损坏的小电通知责任单位限期交回,对无故不交或丢失按规定罚款。
第6条 督促小电及时修理,确保生产单位使用。
第7条 对损坏、锈蚀已无法修复的小电,由单位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经机运部专人验证后,做好报废记录,报机电矿长审核批准。
第8条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努力干好本职工作。
第9条 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团结协作,为生产服好务。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