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技术文件和地测资料报告,由采煤和地测工程师或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和论证书写。
2、计算和论证书写的地测资料报告,生产技术文件必须经生产地测科复查审核。
3、经复查审核后的资料报告和生产技术文件,在确认无误后,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和矿长的审批。
4、经审批后的资料报告和生产技术文件,才能进行设计使用和下发或上报。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