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熟练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二、对井下防突措施进行监督落实,对不按防突措施进行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三、认真检查现场突出隐患,对现场突出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四、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突出事故苗头,把突出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场所或作业场所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生突出事故后,要及时地向上级报告,并按突出事故抢险救援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