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保证通防工区在进行“一通三防”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 组织编制矿井通防工区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通防工作正常。
第三条 负责编制“一通三防”专项设计、措施,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区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 协助总技术主管、通防工区区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六条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一通三防”状况,向通防工区区长提出具体意见。
第七条 编制和组织(参与)实施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等各类鉴定方案。
第八条 负责煤矿“一通三防”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第九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