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2、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任或有意掩盖事故真相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
4、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检查各类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情况。
5、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
6、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检查全体员工执行各项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