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所住矿山的日常住矿的安全监察工作。
2.负责所住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对评估矿井实施分类指导和调查工作。
2.负责参与矿山整顿整改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协调工作。
4.负责参与矿山事故调查分析和矿山安全业务交流。
5.拟写本职工作范围内有关文件和监察日志和材料。
6.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