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
第二条 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准开动机器。
第三条 开机前,必须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试运行。
第四条 操作时注意力集中,班中不睡觉,保证安全运行。
第五条 传送开机信号,做到先打点,后开机,接到停机信号或发现故障征兆时,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
第六条 清理机头、机尾浮煤,搞好职责范围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第七条 上班前认真检查皮带或溜子完好情况,发现皮带扣咬扣不吃劲或有拉断可能,溜子断单链、刮板未上齐等情况时,要先处理好后再开动机器。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