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矿电器设备的管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台台合格,杜绝失爆和电器设备失火事故。
2、定期组织检查电器设备和电缆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用电。负责井下电焊、气焊工作技术措施的审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把关。
3、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下防灭火工作会议。
4、负责对井下防灭火方面设备到货催办落实。
5、加强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转。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