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长负责组织制定本厂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2、安全科负责分解安全目标、指标到各有关部门和车间班组,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管理方案;
3、厂长负责审批安全目标、指标及实施计划;
4、安全科对本厂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与全体员工进行沟通,对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对不合理建议予以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班组安全目标、指标落实情况,并定期回顾和监测本厂的安全目标。
5、安全目标的内容应体现本厂风险特性,并反映持续改进的承诺;每年应该根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安全目标和指标进行修订。
6、安全生产目标应悬挂于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及厂区醒目的位置,便于本厂全体员工清楚了解本厂的安全目标。
7、厂长应对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改进安全绩效做出安全承诺,并保证提供所需的人员、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使本厂真正实现本年度的安全目标和指标。
8、本厂员工和相关方可以通过信函、意见箱、调查表等渠道监督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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