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煤炭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
第2条 负责采、掘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3条 负责矿井中、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接续。
第4条 负责采、掘等方面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5条 参与编制采区设计及其它单项工程设计。
第6条 参与审批采、掘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并指导督促实施。
第7条 参与矿组织的安全检查和采、掘方面的质量验收工作和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第8条 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
第9条 深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根据现场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10条 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