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和设备完好,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新购防爆电气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的技术参数符合规定,并进行绝缘电阻测量、耐压试验、操作试验等相关试验,符合防爆检查规定后,方可入井。
4、防爆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试运行,并检查相关数据,确证合格后,方可正常运行。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