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负责通风处管理工作,对通风处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服务、指导各矿(公司)“一通三防”工作,监督、检查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执行情况,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3、审查“一通三防”方案、设计。
4、每季度安排一次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一通三防”工作,使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深入现场,掌握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情况。
6、按照上级规定,做好“一通三防”仪表仪器强检工作。
7、参加“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追查及处理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