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长是厂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组织制定选矿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
5、在编制选矿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过程中,同时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本厂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组织对各施工单位的经常性安全检查。
7、负责本单位和所管辖施工队伍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报告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8、建立健全选矿厂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技人员。
9、检查并考核副厂长和车间主任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