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上级有关电气管理规定,规范具体操作、明确具体职责,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确保矿井安全供电,特制定本细则。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