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安排当班生产作业,对当班生产安全负有全面责任。
(2)、布置生产当班工作,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3)、掌握当班出、缺勤情况,瓦斯检验工、安全检查员等岗位工不得空岗。
(4)、深人现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生重大隐患应及时将人员撤离,并向矿长报告。
(5)、做好交接班,交清当班生产情况、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处理情况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6)、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审查各种记录和报表。
(7)、遵守“三大规程”,严禁违章指挥。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