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铁鑫煤矿安委会主任或委派的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议程由成员单位提出,报安委会主任审定后,由安委会办公室最终确定。
(二)安委会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召集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以通知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单位参加会议。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其所在单位应委派其他负责人参加。
(三)安委会文件(包括会议纪要)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常务副主任签发,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印发。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