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督促检查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参与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违章指挥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必要的给予纪律处分。
4、经常深入基层,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物资供应、煤炭销售、二次分配等进行监督检查。
5、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