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及采掘工作面,备用工作面的风量,要每旬巡回测定一次,并随时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实际需要进行测定和调节。
2、因巷道贯通而调整通风系统时,要及时合理调节风量。
3、实际与计算供风量差超过±15%时,要及时进行调节。因测风工不能调节的,要立即汇报有单位和领导,并不得有瓦斯、温度超限。
4、每次测风的结果,都要记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断面、风速、风量、瓦斯、温度日期和测定人,同时还要记入正式记录本。
5、每旬、每月负责将旬、月矿井的风量情况汇制报表,由科长审阅后,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