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期组织生产支部全体党员开展组织生活。
2、定期组织支部委员及党小组长召开会议,讨论具体工作。
3、督促并检查各党小组开展活动。
4、督促或组织生产支部所管辖单位内职工政治学习。
5、按照矿统一安排,组织机关生产单位的正常活动。
6、领导机关生产分工会开展相应工作。
7、认真洞穴和排察支部内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或报分管领导及党委。
8、领导机关生产支部女工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上缴党费,按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0、负责全矿文明生产日常管理的检查、整改、落实。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