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作领导下,负责矿山生产及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对矿山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协调、考核和指导。
三、按工作安排及矿山管理规章,组织日常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四、负责本矿山生产成本的控制、核算、考核工作。
五、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质量达到原料要求。
六、合理组织用工,对临时用工实行严格的用工登记制度。
七、负责设备大修理的组织和实施,保障设备小常运转。
八、严格按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实施安全生产,并建立与矿山相适应的安全制度。
九、经常组织员工学习有关生产的规章制度,生产中发现员工不执行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纠正、直至停止其工作。
十、加强两个文明建设,组织矿山员工学习事政治、邓小平理论、提高文明和政治素质。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