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全矿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对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两个《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负技术责任,并定期审定和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补欠工程计划防火防瓦斯、防水、防寒防暑、生产准备措施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负责其贯彻执行。
4、负责审批《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中应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的规程、措施、设计、计划、规划;负责上报应由公司审批的规程、措施、设计、计划、规划。
5、协助矿长指挥重大事故的抢救及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领导井下防洪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对危岩、危房、地表裂隙断层、垮陷、溶洞、小煤窑进行观察测量,提出处理措施,掌握通风、瓦斯、水量动态,发现问题组织制订消除隐患的措施。
6、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安全质量大检查,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组织防洪工作检查,在矿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编写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学习和考核。
7、负责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工作。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制订业务范围工作职责。并对工程技术人员按工作表现进行奖罚,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质量意识,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
8、负责组织编制“一通三防”工作的计划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