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通风调度是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是矿井通风瓦斯安全管理的基础。
第二条 集团公司通风部监测中心通过网络监测或接到各矿汇报的“一通三防“异常情况后,及时汇报当日通风部值班长。值班长应及时查明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理或汇报相关领导。
第三条 矿通风区调度必须24小时开启集团公司瓦斯网络监测系统,连续监测本矿的瓦斯监测动态,辅助本矿的通风调度管理。
第四条 通风区调度收到或通过网络监测到井下“一通三防“方面严重问题或隐患后,必须立即汇报矿当日通风值班长,当日通风值班长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做出是否立即停产、撤人、采取措施进一步处理及立即汇报相关领导的决定。
第五条 各矿井下瓦斯超限,矿通风区调度员应立即汇报矿通风当日值班长; 对于确因监测系统故障引起的瓦斯超限,矿通风区调度应立即派人现场处理。
第六条 通风调度必须及时而准确的掌握通风安全生产动态,随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迅速查清,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对巷道贯通、无计划停风、通风系统调节、瓦斯抽放异常、主扇运行异常、井下瓦斯异常涌出、一氧化碳异常涌出、井下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等紧急事件,矿通风调度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通风部监测中心。
第七条 负责组织本部门与生产部门之间的协调平衡工作。
第八条 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当发生各类事故时,负责组织、处理、汇报等业务事项。
第九条 负责上传下达。通过调度汇报、原始记录、各种报表、通讯设备、统计、分析等业务手段,做好信息的搜集、传递、处理、贮存等管理工作。做到发现问题要迅速。信息反馈应及时,解决问题要准确、稳妥。
第十条 通风调度员应熟悉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矿井的瓦斯等级、避灾路线、主要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的主要规定、《通风细则》的主要规定。
第十一条 通风调度员要必须会看本矿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监测系统及防尘系统图;会画通风调度工作所需要的各种示意图;会运用计算机处理各种文档和各类调度报表、台帐;会填报调度工作的所有报表,台帐和图牌板,并会画简单的统计图表。
第十二条 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第十三条 通风调度员要提前进入工作岗位。掌握队组作业计划、出勤情况,掌握当班生产任务及重点工程。
第十四条 与上一级调度员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将生产情况。上班已办事项及待办事项全部接清、问明,重点情况的书面记录要签字交待。
第十五条 接班后,首先将所属各队的通风瓦斯情况及重点工程情况全面了解,明确当班重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第十六条 认真查阅上一班情况记录。了解上一班通风瓦斯及三大系统上存在需解决的问题。掌握本班通风瓦斯和三大系统情况,及时处理交班遗留问题。
第十七条 班中要按照通风作业计划的要求和领导安排内容,定时检查督促各队组的生产活动,记录相关汇报的数据。
第十八条 要认真接好每一电话。作好每一项记录,及时上传下达。对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值班长处理好通风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如通知开会、催办的业务等要做到件件落实,件件有回音。
第十九条 紧紧抓住工作的重点进行调度。井下通风人员的各类出勤、通风瓦斯、风量、抽放量、重点通风工程进展等情况、重点工程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交班前要写好调度交班记录,把本班情况向下一班调度交清、交全、交细。
第二十一条 值班调度在交班前,要对当班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填写好调度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本。
第二十二条 对于当班发生的主要问题,应有处理结果记录(包括时间、情况、过程和结果)待处理的重点问题,要进行详细交待。具体要做到“五交清”,交清当班重点工作面通风瓦斯情况和通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原因;交清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环节部位的变化情况;交清正在处理或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交清领导指示、上一级通知、命令及执行情况;交清下一班通风重点工作。
第二十三条 接班调度员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的情况说明。仔细查阅交接班本及上一班台帐和各类记录,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切实做到交清接好,不清不接责任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