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队、各班组、各工种岗位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
2、各工种到达工作岗位,采取工种对工种,岗位对岗位现场交接班,并向值班室汇报现场情况。
3、跟班队长、班组长交接班时,应交代当班生产设备运转、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情况以及下一个班应注意事项。
4、各工种应按岗位口对口交待本工种设备运转情况及下班注意的问题,出现的问题当班必须处理好方可离开岗位。
5、交班人未经接班人和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时,下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上一班交班人负责。
6、当接班人无特殊情况未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可以通过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同意升井,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各队、各班组、各工种具体交接班内容按交接单执行。必须记录清楚。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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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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