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井人员凭矿灯牌领取矿灯,且一人只能领一盏。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换好工作服后方可领取矿灯。
3、职工在领取矿灯后,及时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有失爆,有权拒绝领取和要求充电工更换。
4、充电工在还灯退牌时,如发现矿灯有破损等失爆现象,有权拒绝还灯退牌(且查明原因并赔偿)。
5、职工在下班后,必须将矿灯交还充电房,严禁将其带回家作其它使用,违者罚款50元/次。
6、矿灯的集中领取时间:早班:6:30-8:00,中班:14:30-16:30,夜班:22:00-24:30。
7、当职工领取矿灯后发现矿灯光灯亮不足(不正常)时,有权拒领取或更换,但不得无理取闹,否则罚款50元/次。
8、外来入井人员,领取矿灯必须有矿领导出示的凭据或由矿领导带领,否则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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