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全矿综治情况、信息,为矿领导和综治委成员决策提供依据。
二、根据综治委的部署,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矿山稳定、保安全生产、创建平安矿区。
三、检查、监督、指导、考核各单位综治工作 ,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奖惩制度。
四、向矿领导、综治委汇报综治情况,并以书面材料,给上级部门反映所属单位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提出解决意见、办法及措施,向上级汇报综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经常分析矿区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六、负责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予以黄牌警告;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案)件的单位,及时提出"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建议,并督促其整改。
七、管理综治委和办公室的印章、重要文件、各类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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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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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