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星期四为文明生产检查日,具体检查时间临时通知。
2、检查人员由生产副厂长组织,现场考核员召集班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3、检查地点:主厂房、压滤车间、浓缩车间、皮带走廊等场所。
4、检查内容:①现场文明卫生情况。
②上周检查出来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
5、对检查情况进行归纳分类填写表格、指定责任人、规定整改期限。
6、对上周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未落实解决的责任人处以20至50元罚款。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