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周五召开一次全区职工安全例会,上午8:30开始,下午15:30开始,每次会议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
2、所有通风区职工均要参加(上、下午任意参加一次),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需向例会主持人请假。
3、安全例会原则由通风区长主持,如因故无法参加,需指定一名副区长主持会议。
4、会议对本周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对今后的安全生产方向及目标进行布置。
5、贯彻学习上级及矿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制度、安全措施,表彰先进,鞭策落后。
6、各队要有一名队长参加。
7、与会职工要遵守会议秩序,不得交头接耳、禁止喧哗,不得迟到、早退。
8、每周的安全例会都要做到检查有记录,学习有项目,并存档案备查。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