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审核各种报表。
2、负责组织“一通三防”技术攻关,及时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3、负责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一通三防”部分的编制,未及时编制计划处罚200元。
4、负责先进的通风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
5、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
6、参与各种通风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时了解通风工作进展情况。
7、不断深入现场了解“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消除隐患,未及时发现者处罚200元,发现未及时处理者罚款500元。
8、向科长汇报“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和意见,发现问题未及时向科长汇报者罚款500元
9、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