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矿井通风衔接,及时建筑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的工作;
2. 根据井下配风要求及时建筑调整风量,未及时处理者罚款200元。
3. 监督通风设施的管理,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严禁通风设施前后五米范围内堆放杂物,监管不力者罚款200元。
4. 及时维护通风设施防止漏风,保证通风设施的完好和矿井有效风量率(>85%);
5. 按通风设施的质量标准建筑通风设施;每班向通风调度和对部汇报当班工作情况。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