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眼工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打眼工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按作业规程爆破说明布置钻眼。
三、打眼工作时必须扎好衣服袖口、裤腿、带好矿灯、自救器。
四、打眼工必须坚持审帮问顶,吊挂好电缆风管、水管。
五、打眼结束时,应把电缆、风管、水管盘挂好。
六、负责升坑不能使用的电钻、钻杆,带新电钻、钻杆。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