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矿长是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机电、运输系统工作全面负责。
1、积极配合矿长和其它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9、加强对队组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0、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1、积极参与矿井组织的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2、抓好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3、根据检修计划及时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及保养等,确保其满足生产要求;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4、保证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5、做好井下现场安全带班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16、负责机电、运输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7、积极配合协调好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