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矿长是矿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全面管里责任。
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及企业管理制度,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2、协助矿长督促检查,业务保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3、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矿井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4、参与制定、监督、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5、协助矿长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6、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7、按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8、负责做好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做好职能部门与其他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协调工作,提高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能力;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9、负责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在矿长的指挥下及时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抢救;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0、检查了解矿井的安全生产状态,负责组织矿井隐患排查工作,并监督隐患治理落实整改情况;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1、负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12、负责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3、组织或参与矿井的应急演练;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4、做好井下现场安全带班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1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 对矿井各系统、各环节负监督、检查责任;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6、积极配合好上级安检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