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监科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并行使监督、检查权;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2、负责对"三大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3、深入井下现场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4、制止任何人带隐患作业,当生产现场发生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上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5、做好矿井隐患信息搜集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6、参与现场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并按措施监督整改;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7、负责抓好井下火工品现场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监督;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8、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根据现场实际,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9、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查明事故原因,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被破坏,并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掌握发生事故经过的第一手材料,并及时上报安检科长;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0、配合队长开好班前会,做好记录,在安全会期间与安监科长共同组织每旬的安全课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1、做好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2、在严格现场监督管理的同时,必须狠反“三违”,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三违”处罚标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3、负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部门整改落实。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