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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28日

  十二、严禁在室内排放氢气。

  十三、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连接点泄漏检查,可采用肥皂水或携带式可燃性气体防爆检测仪,禁止使用明火。

  十四、当氢气发生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不得进行可能发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十五、严禁在产生氢气场所内使用明火和其他激发能源;禁止使用电炉、电钻、火炉、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选用铜质或铍铜合金工具;穿棉质工作服的防静电鞋。

  十六、严禁氢气管道穿过办公室、休息室、生活间及其他生产工作车间。

  第三章  氢气的安全使用

  一、使用氢气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操作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

  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氢气钢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阀门、气管是否有泄漏现象。

  四、使用过程中,反应容器通氢前必须要进行排空气处理,防止回火,反应完成后,必须关紧阀门,将容器内的氢气排空,严禁将剩余氢气滞留在任何反应容器中,排除的含氢尾气必须完全燃烧处理后安全排放。

  五、使用过程中阀门应轻开请关,适量使用氢气,严禁过量、过压使用及直接排放。

  六、氢气钢瓶搬运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撞击、抛投或横倒在地滚动搬运。

  七、通氢反应过程必须有专人在岗操作,防止意外发生。

  第四章  氢气着火措施

  一、切断气源。

  二、冷却、隔离,防止火灾扩大。

  三、保持氢气系统正压状态,以防回火。

  四、氢火焰不易察觉,救护人员防止外露皮肤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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