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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气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28日
  九、使用液氯钢瓶,必须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
  十、氯气领用、保管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人领用、双帐本(发放单位和领用单位)和双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贯彻谁领用谁负责,危险品到哪里责任到哪里的原则。
  第五章使用、贮存的安全
  一、液氯钢瓶的使用安全
  1、液氯钢瓶使用前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必须注明:瓶号、容量、重量、充装日期,并记录保存。
  2、钢瓶有以下情况时,不得使用:
  2.1、漆色、字样和气体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类别。
  2.2、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2.3、无合格证。
  2.4、超过技术检验期限
  2.5、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2.6、瓶阀和易熔塞上紧后,螺扣外露不足三扣。
  3、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可采用45℃以下的温水加热。
  4、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钢瓶附近。
  5、钢瓶与反应器之间应设置逆止阀和足够容积的缓冲罐,防止物料倒灌,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6、不得将钢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风系统吸气口等场所。
  7、应有专用钢瓶开启扳手,不得挪作它用。
  8、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
  9、钢瓶出口端应设置针型阀调节氯流量,不允许使用瓶阀直接调节。
  10、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压。充装量为50kg的钢瓶应保留2kg以上的余氯,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钢瓶应保留5kg以上的余氯。
  11、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关闭瓶阀。
  12、空瓶返回生产厂时,应保证安全附件齐全。
  二、液氯钢瓶的贮存安全
  1、钢瓶禁止露天存放,也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
  2、空瓶和充装后的重瓶必须分开放置,禁止混放。
  3、重瓶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液氯钢瓶的搬运安全
  1、钢瓶装卸、搬运时,必须戴好瓶帽、防震圈,严禁撞击。
  2、充装量为50kg的钢瓶装卸时,要用橡胶板衬垫,用手推车搬运时,应加以固定。
  第六章预防泄漏和抢救
  一、严格执行氯气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泄漏和设备隐患,保证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二、氯气泄漏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修,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中毒者。抢修救护人员必须佩带有效防护面具。
  三、抢修中应利用现场机械通风设施和尾气处理装置等,降低氯气污染程度。
  四、液氯钢瓶泄漏时的应急措施
  1、转动钢瓶,使泄漏部位位于氯的气态空间。
  2、易熔塞处泄漏时,应有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瓶阀泄漏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漏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凡泄漏钢瓶应尽快使用完毕,返回生产厂。
  3、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
  4、在运输途中钢瓶泄漏又无法处理时,应将载氯瓶车辆开到无人的偏僻处,使氯气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第七章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急救
  一、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二、生产、使用、贮存岗位必须配备两套以上的隔离式面具,操作人员必须每人配备一套过滤式面具,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三、生产、使用、贮存现场应备有一定数量药品,吸氯者应迅速撤离现场,严重时及时送医院治疗。
  第八章附则
  一、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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