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规范民主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公司系统应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组织机构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3、企业员工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人力资源部对企业与员工的用工合同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实行监督。
4、工会对职工举报的违规违章行为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工会组织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对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6、工会每年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民主管理监督会议,对公司的主要安全工作情况向进行汇报,并收集采纳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8、员工对企业的消防、劳动防护用品、职工福利、职业病等涉及切身利益的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