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及时识别和获取的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企业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治企,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各职能单位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收集。
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收集、获取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收集、获取有关工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生产管理部设备组:负责收集、获取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建筑物、检验检测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技术中心:负责收集、获取新建、改造、扩建项目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生产管理部环保组:负责收集、获取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获取人力资源、福利、培训教育、劳动保障(劳动合同、劳保用品、相关保险)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计财部:负责收集、获取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公司办:负责收集、获取有关公司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
党群部:负责收集、获取有关公司工会、党群、民主监督、职工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
供销部:负责收集、获取供、销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收集、获取食品卫生、防疫、职业病防治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
3、获取渠道:各单位通过上级文件、官方网站、行业报刊等渠道获取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定期识别:各单位及时识别和获取各自相关的法律、法规,识别到每个条款,每年更新一次,以文件形式下发,每年3月30日前统一交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各单位给培训中心递交培训中心培训需求计划,涉外部门以文件、告知书、宣传材料形式传达给相关方,并保存相关的传达记录。
5、宣传:每年识别后及时将清单及内容向在局域网告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
6、评价:生产管理部安全组组织各职能部门每年5月20日前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并由相关记录,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