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车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检查完天车各机构后,接班天车工将结果记于交接手册中。
3、检查天车和试验各机构时,发现下列情况,天车工不得起动天车:
1)吊钩的工作表面发现裂纹,吊钩在吊钩横梁中不能转动。
2)钢丝绳有整股折断或断丝数超过报废标准。
3)各机构的制动器不能起制动作用,制动瓦衬磨损严重,致使铆钉裸露。
4)各机构的制动器终点限位开关失效或其杠杆转臂不能自动复位,舱口门、横梁门等安全保护开关的连锁触头失效。
三、天车运行前应做到
1、交接电源供电和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2、断开隔离开关,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车上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
3、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4、对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打开夹轨器或其它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物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从操作室通向走台的门和各通路上的门关好。
四、天车工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
1、天车工在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在作业中聊天、阅读书报、吃东西、吸烟等。
2、为防止触电,天车工不能湿手操纵控制器,应穿绝缘鞋,工作室地面要铺有橡胶板或本板等绝缘材料。
3、天车工在操作天车运行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档加速。起升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1-2s;运行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车各档的转换时间还应长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货物时,应首先将货物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货物的过程中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于接近额定载荷的货物应用第2档试吊,如不能起吊,说明物件的重量超过天车的额定负荷,所以不能用高档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时,禁止突然起吊。当起升钢丝绳接近绷直时,要一边调整大小车的位置,一边拉紧钢丝绳。放下货物时,也要注意逐渐落地,以防损伤物件及引起天车的振动。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以及与车辆、设备相钩连的货物,以防拉断钢丝绳。
6)禁止斜拉、斜吊。因为斜吊会使货物摆动,与其他物体相碰撞而且还可能出现使钢丝绳拉断、超负荷等现象。
7)天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物件上站人。吊运物件应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车工在作业中应按下列规定发出信号: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天车吊物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
9)天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当然为了防止发生事故而须紧急停车时例外。
10)禁止天车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天车吊物时,天车工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1)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主开关,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严禁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
13)不得将辅助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与浇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触。
14)由浇注槽向炉内注入钢液时,只许浇包在槽的边缘运送,并保持适当的高度。
五、天车工在天车工工作结束后要做到
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端部,大车开到天车停车位置。
2、将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护箱的刀开关。
3、对各机构及电气设备的各种电器元件进行检查、清理、并按规定润滑。
4、天车在运行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故障及处理情况应全部记入交接班手册。
5、工作结束后的天车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车工交班后方可离开天车,如接班天车工未到,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