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锅炉运行情况。
2. 交班者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保持各部位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工作。
3. 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 交班者,需做到“五交” 、“五不交”。
4.1“五交是”
1) 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 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 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 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 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4.2 “五不交是”
1) 不交给喝过酒的司炉人员;
2) 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 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5)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或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 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的记入运行记录交接班中。
6. 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将上级有关运行及供汽等方面的指令告知交接人员。
7. 交接班者在交接班记录薄中签字后,发现了设备的缺陷,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
5热传导液管理制度
1. 使用单位应根据有机热载体炉的有关规定和出厂说明书的要求,明确间隔时间分析热传导液的哪些性能指标,但至少每年应对其残碳(应≤1.5%)、酸值(应≤0.5mgKoH/g)粘度(变化应≤15%)、闪点(变化应≤20%)进行分析、当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含量超过10%时,应及时采取更换,再生等措施。
2. 热传导液必须经过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热传导液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热传导液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的要求。
3. 规定本单位热传导液最高使用温度、出液与回液的最大温差及膨胀器内的热传导液最高允许温度(不得超过70℃以免氧化)等,并应有相应的调节保护装置。
4. 严禁人为混合水、酸、碱及其它杂质。
5. 规定清理过滤器的间隔时间。
6. 明确做好分析资料保存、更换,混用后应在《有机热载体炉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等工作。
6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7司炉工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予抵制。
3、搞好文明生产,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当班喝酒和酒后上岗。
4、认真做好锅炉房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经常保持锅炉房清洁卫生整齐、明亮。
5、认真遵守锅炉操作规程。严密监视锅炉各参数的变化,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内容须真实。
6、遇有事故时不得离开岗位,也不得办理交接班,应周密考虑迅速排除。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7、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8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 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 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不准单独操作。
4、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5、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6、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7、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8、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要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9、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0、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11、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2、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13. 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