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7)及时组织对诱发事故隐患的严重违章违纪和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教育处理,制订改迸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8)每月定期主持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亲自落实段安全生产分析会提出的安全和质量专项整改事项。
(9)每月定期参加段安全生产分析会和质量分析会,并对检修安全、质量工作进行专题汇报。
(10)负责对车间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对车间职工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行车问题负责。
3、监控车间主任(书记)
(1)在运用安全副段长的直接领导下,对车间的安全管理和监控装置修、管、用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落实监控装置修、管、用工作各项作业程序及标准,并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车间安全工作。
(4)三项设备不良的机车不准得出段牵引列车。建立监控装置设备故障、临修分析、考核制度,因质量问题造成临修,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严格考核,建立相关台帐并做好记录。对监控装置故障和监控盲点进行攻关,并组织力量保证措施计划的实施。
(5)针对监控装置修、管、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和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预防事故发生,并报告有关领导。
(6)每月定期主持召开车车安全生产分析会,亲自落实段安全生产分析会提出的安全专项整改事项。
(7)每月定期参加段安全生产分析会,并对监控装置修、管、月安全工作进行专题汇报。
(8)负责对车间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对车间职工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4、检测中心主任
(1)在检修副段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机车质量检测和化验管理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车间安全工作。
(4)对质量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并在化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每月定期参加段安全生产分析会,并对监控装置修、管、月安全工作进行专题汇报。
(6)负责对本中心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对职工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并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质量问题和大破损及其引起的伤害负责。
5、救援列车主任
(1)在运用安全副段长的直接领导下,对车间的安全管理和事故救援安全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落实救援工作各项作业程序及标准,并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车间安全工作。
(4)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每年定期组织参加救援演练活动,并对担当区段救援队人员进行救援知识培训。
(5)每月定期主持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亲自落实段安全生产分析会提出的安全专项整改事项。
(6)每月定期参加段安全生产分析会,并对救援安全工作进行专题汇报。
(7)负责对车间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对车间职工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6、燃料车间主任(书记)
(1)在运用安全副段长的直接领导下,对车间的安全管理和油库、油房消防安全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落实燃料工作各项作业程序及标准,并贯彻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车间安全工作。
(4)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5)每月定期主持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亲自落实段安全生产分析会提出的安全专项整改事项。
(6)每月定期参加段安全生产分析会,并对车间安全工作进行专题汇报。
(7)负责对车间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对车间职工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7、设备车间主任(书记)
(1)在检修副段长的直接领导下,对车间的安全管理和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安全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落实设备工作备项作业程序及标准,并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车间安全工作。
(4)每季度定期对机械设备和压力容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5)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6)每月定期主持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亲自落实段安全生产分析会提出的安全专项整改事项。
(7)每月定期参加段安全生产分析会,并对设备安全工作进行专题汇报。
(8)负责对车间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对车间职工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8、生活保障中心主任(书记)
(1)在经营副段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段待班室、驻外公寓、食堂、单身宿舍的安全管理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车间安全工作。
(4)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整个施工作过程和施工质量负责。
(5)每月对食堂的餐饮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食餐饮采购的成品或半成品及贮存的食品进行检查,严禁过期变质食品出售。对发生职工食物中毒事故负责。
(6)每月定期主持召开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
(7)负责对中心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对中心职工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四、多经、服务公司经理(书记)安全岗位职责
1、多经公司经理(书记)
(1)在经营副段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多经及直属配件修理厂安全管理和配件质量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对外委机车检修和机车配件修理作业过程进行控制,对因机车检修和机车配件修理管理失控而导致事故发生负责。
(4)每月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定期对机车检修和机车配件修理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对外委机车乘务员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对公司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对公司职工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2、服务公司经理(书记)
(1)在经营副段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服务公司安全管理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每月定期对公司所属分厂的职工现场作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管理失控导致事故发生负责。
(4)每月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负责对公司职工及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对公司职工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五、各车间、中心、科室由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副职(包括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并公布执行。
六、职工除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外,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作业时的行为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 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各级第一管理者对直接下级必须进行分层管理和分层考核,月工作安全实绩与工资、责任和本部门事故(事故隐患)定责率进行挂钩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必须突出一个“严”字,即:考核的力度要严到下管一级到班组和个人。段长要加大对各主管副段长的安全考核力度,各主管副段长也应加大对分管车间部门第一管理者的考核力度,把干部的个人收入与安全好环紧密挂钩。
(2)坚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月度安全分析会议制度,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批示和要求,分析安全生产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达到持续改进。
(3)继续抓好《干部安全管理双纳入考核评价办法》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对干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实行目标追踪。
(4)狠抓安全运用和质量过程控制管理,有序推进和强化贯标工作。落实“目标、追踪、检查、考核”机制,使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