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 特种作业车辆管理
叉车管理可参照《叉车管理规范》及叉车使用操作SOS进行。
6.2.5 车辆维修管理
6.2.5.1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维修应本着“谁使用、谁检查、谁报修”的原则,车辆所属业务部门针对实际情况制定车辆的点检、维修保养计划并记录。
6.2.5.2 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状况的日常检查,当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业务部门主管,由业务部门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至公司指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未经公司许可严禁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
6.3 外来车辆管理
6.3.1 车辆准入管理
6.3.1.1 所有因业务需要长期进出公司或XXXX基地厂区的外部车辆应向公司生产管理部提出车辆准入申请,生产管理部对申请车辆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车辆及人员给予办理厂区准入证并对车辆及人员资料进行备案管理。
6.3.1.2 临时出入车辆需在门岗保卫室进行车辆相关信息登记后在公司指定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厂区。
6.3.2 车辆运营管理
6.3.2.1 所有外来车辆必须自觉接受公司生产管理部的监督与协调,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与安排,遵守公司或XXXX基地厂区内车辆行驶要求,
6.3.2.2 涉及运输货物进出厂区时,运输车辆应按照《地磅管理规范》进行过磅称重,运输货物时应依据货物所属类别开具相应出门证,具体流程参照《货物出入管理规范》执行。
6.3.2.3 运输车辆所属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及现场调度,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应及时与公司现场人员沟通协调。
6.3.2.4 运输车辆所属单位应根据公司作业要求,要确保车辆数量、运输频次,并且按时到达作业现场,遵守公司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6.3.2.5 运输车辆所属单位应合理安排车辆维保养时间,当车辆发生故障时,须及时按排备用车辆。
6.3.2.6 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擅自将固定运输车辆调离现场或挪作他用。
6.3.2.7 车辆发生故障车辆所属单位要有相应的应急措施。
6.3.3 过失赔偿责任
6.3.3.1 因运输车辆故障、车辆调度不合理等承运方原因导致物料运输不及时,并未采取相应的应急补救措施的,公司有权另行调配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应按合同违约由承运方承担。
6.3.3.2 因不符合物料装载要求和厂内、厂外道路行驶要求,而受交通部门、交警、XXXX基地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处罚、投诉的,除由责任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外,公司还将依据双方合同中违约条款中的相关约定进行索赔。
6.3.3.3 因违反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定导致的一切事故,由事故责任方按相关法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4 车辆行驶安全规范
6.4.1 车辆发动前须关上栏板、篷布或飞翼,捆绑结实,集装箱需关闭箱门,封上物流专用封条或铅封。起步前需确保随车人员已上车,严禁爬车。起步时需确保不伤及行人、物料和设备设施。
6.4.2 严格按厂区道路标识在规定区域行驶,遵守厂内车辆限速要求,不得急速转向,不得造成货物撒漏。
6.4.3 在指定泊位停车进行装卸作业,如指定泊位已有其它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依次排队等候。进入泊位时需仔细观察,确保不伤及行人、物料和设备设施。进入泊位后需停在指定位置,并制动熄火。此前车上人员不得下车,不得跳车。每辆车上只可有一人下车联系业务,下车时需穿戴安全鞋和防护眼镜,下车后站在指定区域等待。
6.4.4 严禁超长、超宽、超高、未捆紧货物的车辆进入厂区,严禁随车装卸人员坐在车厢侧板上、驾驶室和货物之间、车厢内、站在驾驶室外踏板上。
6.5 其他安全操作要求
6.5.1 所有车辆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违者依据公司相关人事制度给予处罚并交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6.5.2 驾乘人员应了解并熟悉XXXX基地厂内道路网络。
6.5.3 根据公司安全操作要求对进入公司厂区或XXXX基地厂区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遵守有关规定。
6.5.4 车辆使用人员、管理人员应及时响应公司在安全操作方面所做的不断改进,并及时反馈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7 相关附件
附件1:运输车辆货物装卸注意事项
附件2: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维修流程图
附件3:外来车辆准入证办理流程图
8 相关文件
《地磅管理规范》
《货物出入管理规范》
《车辆管理制度》
9 相关记录
无
附件1:运输车辆货物装卸注意事项
运输车辆物料装卸注意事项如下:
1. 物料装载
1.1. 厢式货车
1.1.1. 货物需堆放平稳,不得偏向一侧,不得倾斜。货物最上层四周须用绳索捆紧,带轮子的货物须用木桩垫脚,长途运输时需用绳索扎紧。
1.1.2. 确保货物清洁和完好。必要时货物需套塑料袋,袋口需扎紧。
1.2. 栏板车
1.2.1. 装载货物时,从地面起计算,大型栏板车(额定载重5吨以上)的货物高度不得超过4米。小型栏板车(额定载重5吨以下,含5吨)的高度不得超过2.5米。长度和宽度均不得超出栏板范围,不得超重(经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1.2.2. 货物需堆放平稳,不得偏向一侧,不得倾斜。货物最上层四周须用绳索捆紧,两个以上(含两个)木箱、料架或托盘上下叠放时必须用绳索捆紧,否则,只能装载一层。带轮子的料架等物品应用绳索捆紧,并用木桩垫脚。
1.2.3. 确保物料、木箱、料箱、料架等清洁和完好,必要时雨天需罩篷布,确保物料不被淋湿。
2. 物料卸载
2.1. 物料、料箱/料架装卸前必须放下栏板,开启篷布或飞翼,集装箱在收货人员验证后打开箱门。
2.2. 放下栏板、开启篷布/飞翼前需先确定车上物料未倾斜、未松动,开启一侧的正前方2米内无其他人员,篷布/飞翼需缓慢开启。装卸货时车辆另一侧的栏板、篷布、飞翼需关闭。
2.3. 捆扎料箱/料架、松开绳索时应注意安全,确保周边2米内无其他人员,确定车上物料平稳,严禁站到料箱/料架上。
2.4. 铲车操作时不得靠近,严禁站在铲车前后方。指挥装卸时需站在驾驶室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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