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优化行车环境,实现“畅通、安全、温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标,树立优良的外部形象。特对护路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一、 路面
1. 路面无杂物、堆积物、积尘。
2. 发现有坑槽及路面裂缝应迅速报告,并记录具体位置(桩号及南、北半幅)。
3. 发现有行人、骑车现象时,应及时劝其下路。
4. 发现有事故车辆及损坏路产者(包括护栏、反光道钉、防眩板、轮廓标、隔离栅)应迅速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二、 中分带
1. 中分带两侧路缘石与路面接缝处的杂草应及时清理。
2. 活动护栏无杂物、无碎石,经常保持整洁。
三、 路基
1. 路肩板上的杂草不准越过路缘石内侧,杂草必须低于10cm,路肩板必须经常保持清洁。
2. 路缘石内侧杂草应及时清理。
3. 应经常对泄水槽、集水槽及边沟进行清淤,保持畅通。
4. 发现水毁及路缘石损坏应及时报告。
四、 桥梁、沿线设施及其他
1. 经常对桥梁的泄水孔、伸缩缝进行清理,确保无杂物,保持畅通。
2. 沿线附属设施无明显积尘、污染和杂挂物
3. 发现沿线设施缺损(防眩板、隔音墙缺损;隔离栅、天桥防落网损坏等),应及时报告,并加以记录
4. 对于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应积极参与救助工作。
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叶信养护一标项目部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