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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竣工交车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27日

1、维修竣工后,应对机动车内外进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车位置。

2、维修竣工及结算出维修费用后,及时通知客户,商定交车时间。

3、业务接待员陪同客户验车时,应对机动车的维修质量、技术状况、外观、内饰、附件、装备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客户认可后,应在交接车清单上签字。

4、业务接待员和结算员应对客户提出的异议作出解释,协商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协商不成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5、竣工车辆离厂时,业务接待员应将竣工检验单、出厂合格证、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明细表维修发票以及从该车换下的旧零件交还给客户。

6、建立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资料档案和结算档案,做好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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