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具有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二、 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水域情况等必要信息。
三、 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中小学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作,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航行日志。
四、 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
五、 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 在不严重危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险人员。
七、 不得私自开船和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准携带违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