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处理和预防安全事故,学校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每月最后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中心学校汇报当月安全工作情况。
2、学校对突发事件除了及时救治外,学校领导要半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事件处理完毕24小时内要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报告校长当即报告校长,学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学,除按学除校的《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抢救外,,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种类的相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程序
(1)、一般安全事故报告程序:老师或现场老师--班主任--校长;
(2)、火灾事故:拔打“119"--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3)治安(刑事)事故:拔打“110”--报告学校负责人--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食品中毒:拔打“120”--报告学校负责人--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幼儿园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