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凡来本校探亲、访友、联系工作等人员,须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在门卫值班室登记,经门卫执勤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
2、学校单位内个人雇工或亲友来校探亲须长住者,除在门卫登记外,门执勤人员还应通知其到保卫科按《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3、凡外来暂借住人员,离开学校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时,必须持有效证件,或有师生亲友陪同说明,门卫作好登记,方可放行。
4、外来人员须自觉遵守学院内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凡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者,学校将交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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