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学校的安全工作,增强全校干部和教职工的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学校整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水平,特制定本责任制。
1、首问责任人的认定
学校干部和教职工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园周边,无论是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还是组织学生校内各种活动,只要是第一时间正在或赶到学生管理、安全事件发生现场的人员,就是该事件的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首问责任人在事件发生时,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要尽最大努力制止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2)对于首问责任人能够现场处理的事件,要积极主动地妥善处理。
(3)对于首问责任人不能现场处理的事件,要在控制住该事件局面的同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
(4)在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汇报该事件发生的经过,如情况需要,首问责任人还必须协助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处理该事件。
3、责任的追究办法
学校干部和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学生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首问责任人。一旦成为首问责任人,就必须履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如果发生学生管理和安全事件,由于首问责任人不履行职责,不闻、不问、不管,给师生造成伤害,给学校造成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分管别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管、经济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